问题 | 网贷夫妻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协议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妇在未告知对方的前提下通过网上贷款协议进行离婚事务处理时,首要环节便是确认此类网络贷款是否应被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负担。
若根据具体情形分析,该笔网络贷款并未实际参与夫妇之间的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运营活动,或其借款行为未经夫妇双方的共识支持,那么通常会将其视为负债方的个人责任。 然而,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规划与撰写过程中,关于夫妇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配方案必须进行详尽且明晰的阐明。 在此类权益关系中,对相关信息一无所知的一方有权提出免除其对该网络贷款所负债务的责任,并且在协议条款中对此加以明确规定。 此外,在处理夫妇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上,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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