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着老公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谈到夫妻间的连带债务时,既包含了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以及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的债务,同时也涵盖了另一方在婚姻期内对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当妻子在持续的婚姻关系中以她自己的名义进行借款,并且这笔债务并未被用在家庭生活日常需求方面时,从理论上讲它并不构成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但是,若债权人有能力提供证据,证实这笔债务确实应用于夫妻间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妇二人共同达成的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丈夫他可能被迫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若丈夫坚决反对偿还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向国家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请求判定这笔债务应归属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并要求丈夫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进行甄别,并据此做出相应的裁决。 总的来说,若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私自借款却未能按期归还,丈夫需否承担还款责任主要取决于借款的性质与用途,以及债权人能否成功证明这笔债务实属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倘若债权人没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指证,丈夫也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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