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爱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行为系夫妻一方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符合民法规定之单方法律行为产生,则此类债务普遍被视作夫妻共负之债,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另有明确定义和约定义务,来限制某一方行使民事行为的权限,此种约束条件不得对抗善意之债权人。 但是,若债务已超越家庭日常开支所需,例如用于非家庭整体生活方式下的个人消费或投资等方面,则此类债务极有可能被判定为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原则上仅由该方承担清偿义务。 然而,如债权人能够证实在债务形成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款项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所用,在此状况下,该项债务仍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负债人和其配偶一同负责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此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判决。 倘若人民法院判定为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均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反之,若判定为个人债务,则原则上仅由负债人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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