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家嫂子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嫂子有借款未按期归还的行为,并且所欠之债属于其与丈夫之间的婚姻共同财产,便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向男方提出共同承担债务偿还义务的请求。
同时,若嫂子以个人名义借贷,而这笔借款被投入了家庭日常开销,那么此举亦可视为是夫妻间的共有债务。 然而,若嫂子所借之款并无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正当理由,而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运作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的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那么男方就有可能无需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您或许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但是这可能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及其用途,以及嫂子的偿付能力。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为您量身定制出最适合的法律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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