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债务如何由个人独自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对于夫妻间的婚前欠债行为,即使在婚后亦应持续偿还,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自动进行债务混同处理。
在此情况下,婚前所产生的个人负债责任应当由借款人一方承担清偿义务,因此债权人仅能向特定的债务人提出诉求,而不应在债务人结婚之后寻找其配偶作为追索对象。 但是,若是夫妻中的某一方把婚前所欠债务用以支撑婚后的家庭共同开支,则此时一方婚前的债务性质将会由于财产属性的改变而转变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负债责任,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分担此项债务压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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