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债务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关于离婚债务的相关处理方式及原则:
如夫妻在离婚时,过去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所承担的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而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共有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则双方需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请求法院裁决。 对于个人名下独自承担的债务问题,则应由亲自行使还款义务。 同时,对于夫妻共同参与生产与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也同样涵盖在责任范围内,包括了双方共同参与的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项目负债,购买生产资料以及共同投资和其他金融活动负债,以及在上述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拖欠的税收等等。 若经双方共同协商,选择由某一方独立经营,但所得收入需要用以维持家庭生活,那么由此而来的债务亦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范畴。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两人均负有承担还款责任的义务。 在离婚之时,他们必须首先使用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偿还,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共同财产无法满足所有债务需求,则需要再次协商并经法院裁判来确定最终解决办法。 在尚未完成对夫妻二人共同债务的全部清偿之前,不得先行分割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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