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是否视为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夫或妻一方所欠之信用卡债务系因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需,则该信用卡债务将被视为夫妇共同承担之负债。
2.若夫妇一方之信用卡债务发生于婚姻缔结之前,则此类债务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3.若夫或妻一方的信用卡卡债仅为满足其个人日常所需或进行违法活动,则此类信用卡债务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4.若夫妇一方在婚后以其个人名义所负之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合理范畴,且该笔债务被用以支持共享之消费决策,则该类债务应视为夫妇共同承担之负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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