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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知道,该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要是一方欠钱啦,可是另一方完全不知道这个事,那这种情况下,这个债务需不需要由另一方来还呢?其实啊,这个问题得看债务到底是啥样的,用在了什么地方。按照规矩来说的话:
首先,这个债务要是夫妻俩都签字同意过的,或者有一方过后又承认啦这样子;或者是一方在结婚之后用自己的名字借的,但是是为了家里日常生活开销啊等等这些事用的,那么就算另一方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事儿,也是要负责还清这个债务的。
其次,如果这个债务是用一方自己的名字,而且是在结婚后借的,但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还有就是债权人拿不出证据能证明这个债务跟夫妻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一起赚钱或者是经过两人之间商量好才欠下的,那么这个债务就不算是夫妻共同的,另一方也就不用去承担还款的责任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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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3: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