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乃是为了满足婚姻共同体生活所需所承担负债。这些债务主要源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需求,以及因对于共有财物的管理、运用、获取财富及处置方面而产生。判断某项欠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性准则,并不在于其发生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与否这一时间因素,更重要的衡量因素在于该债务是否因用于履行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引发。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者,则应由彼此共同负责偿还;
然而,对于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仅能由举债之人以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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