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规避债务的应对
1、发布申报债权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了解离婚双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人公告,但应注意,公告时间须计算在审限内,不能因此而超审限。 2、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 3、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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