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所有权能返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抵押物所有权能否返还,需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债务正常履行完毕的情况 当债务人严格按照约定,全面且按时地履行了自身的债务时,抵押权便会随之消灭。 这是因为抵押权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而此时债务已然得到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也已顺利实现,其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 在这种情形下,抵押人自然有权要求返还抵押物。 抵押权人应当积极配合,将抵押物的占有、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权利完整地归还给抵押人。 例如,在房屋抵押借款的案件中,若借款人按时还清了所有借款本息,那么出借人就应当将房屋的相关权利交还给借款人,使其重新获得对房屋的完全控制权。 二、债务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情况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只是部分履行了债务,那么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为了实现债权,抵押物通常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在这个过程中,抵押物的所有权很可能会发生转移,抵押人可能无法直接收回抵押物所有权。 例如,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来偿还贷款。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借款期限届满后,小朱按时还清借款本息,要求小李返还房屋相关权利,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愿归还,双方就抵押物所有权能否返还产生争议。后小胡向银行贷款,以房产抵押,到期未还款,银行要拍卖其房产,小胡想直接收回房产所有权,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案件中,小朱已按时履行完债务,抵押权消灭,小朱有权要求返还抵押物,小李应配合归还房屋相关权利。 2、在小胡与银行的案件中,小胡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通过法定程序处置房产,小胡无法直接收回抵押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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