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无效情形不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权无效的常见事由包括:
主合同因故失效从而引发抵押合同效力不复存在; 作为抵押标的物的财产存在违规行为,例如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疑虑或处于争议中; 在未经共有产权方同意的情况下,抵押人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等; 然而这种类型的抵押权无效并不涵盖的情况为: 抵押人对由法律所赋予其合法处置权的财产实施了有效抵押; 以及抵押合同的明确表达均出自各方当事人之真意,并且遵循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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