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内陆司法体系下,保证人所享有的担保追偿权益通常被涵盖在总的债权范围之内。
这个范围通常涉及到三个方面,即保证人已经为借款人偿还过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期间产生的所有利息以及针对违约或损失情况所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在此之外,保障权益还有可能覆盖到那些由保证人为保护自身权益而出的必要且合理的法律费用,比如针对此项事务的案件受理费,以及专业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时收取的相应费用等。 然而,保证人在主张追偿权益时,必须要以自己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为准绳,不能超出这一限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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