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是多久内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证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担保期限,则该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将被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认定保证责任的存在具有期限性限制,其目的在于督促和引导债权人尽快地、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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