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担保人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担保人为履行其担负之责任垫付了所有款项之后,其享有的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已经为承担担保责任付出的全部资金; 
2.这些资金用于抵扣主债务、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等各项具体数额; 3.以及,由于担保人行使担保义务所必需的各类其他合理相关费用,例如,诉讼费以及律师代理费等各种开支。 然而,担保人在主张其追偿权时,必须以其实际承担的责任为限,不得超过此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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