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企业能辞退员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哺乳企业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知道,如果女性处于哺乳期的时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依法辞退员工的 二、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1、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2、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在女员工生育期,哺乳期,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是侵犯了女员工的利益。如果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也应当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双方再商议是否续签。企业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女员工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监察机构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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