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夫妻只有一方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保证关系的相关法律纠纷中,假如只由夫妇中的一人签署了相应的文件,那么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如果被担保的债务并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签署文件的那一方通常是无须承担担保责任的。 因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些债务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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