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离婚后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当事人蓄意通过离婚手段使财产权益得以无偿处置,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负面影响,则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被告所实施的这些无偿处分行为。
倘若被告通过离婚途径将财产进行转移,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进行转让,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威胁,且被告的相关交易相对方明知或应知此种情况,那么债权人便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的上述行为。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的行为系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故意通过离婚等手段无偿处置其财产权益,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若债权人能够成功地举证证明以上事实,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撤销被告的无偿处分行为,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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