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借钱人变更担保期限是多久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保证期间乃界定保证人应承担之责任具体含义的时间范围。
倘若债权人与保证人就保证期间达成了具体约定,然而该约定却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是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日终止,则此种情形应视作未曾约定保证期间。
若双方未对此作出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际起算,共计六个月。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未能作出详尽约定或约定含糊,此时保证期间便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债务请求并给予宽限之后满期之日开始予以计算。
因此,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担保期限的内容,那么变更担保期限需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所达成的共识进行确定。
若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或约定模糊不清,那么担保期限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际起算,共计六个月。
若借款合同中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那么担保期限便需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债务请求并给予宽限之后满期之日开始予以计算。
在缺乏其他具体信息的前提下,我们难以确定具体的担保期限变更情况,因为这完全依赖于借款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所达成的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18: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