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股权不能进行抵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股权仅能进行质押而非抵押。
通常来说,抵押通常是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然而股权并非固定资产,因此它并不纳入抵押的范畴。 现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债务人为保持其债务清偿能力或第三方为实现其债权,均可行使下列权利作为质物或提供担保品: 首先,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在内的各种货币证券; 其次,债券和银行定期存单; 再次,包含货物仓库的仓单和运输过程中的提单; 此外,可供自由转让的股份和基金份额,以及现有的和预期产生的应收账款; 最后,还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用于进行质押的各类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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