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子抵押了一次,还进去,抵押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并不鼓励进行二次抵押。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车辆的实际价值远超过其初次抵押的价值,并且仍然存在可供利用的剩余价值时,便可以考虑对这部分剩余价值进行再度抵押。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需要注意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整个抵押过程是透明和合法的。 否则,可能会涉及到民事欺诈行为,甚至发展成更为严重的刑事诈骗罪行。 以个人名义拥有某辆汽车,且该车辆已被用作抵押品进行了首次抵押,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尽管仍然有使用这款汽车再进行抵押贷款的可能性,但是通常来说,这种操作程序会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和挑战。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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