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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担保物权的清偿顺位方案相对简洁明了,仅需根据抵押登记的时间进行依次排序即可。
在登记成为抵押权之前所取得的权利将不会受到保护,因此先登记者优先于后登记者获得清偿。
而若登记顺序相同时,则依据不同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比例分享受偿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若某项抵押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宣告生效,那么登记债权人将享有相较未登记债权人更高的优先权。
此外,若某一抵押标的之上既有抵押权、质权并存,且该抵押物又因为他人留执而产生留置权,在此情况下,留置权人应依法优先获取清偿。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担保物权的清偿顺位事实上主要取决于抵押登记的时间顺序,当然,该时间顺序也受到债务比例、是否登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以上便是担保物权的清偿顺位制度,希望通过上述解释能够使您对其有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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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5: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