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共济了商业保险不赔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参保人员经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商业型医疗保险所涉及的报销标准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
第一,若为普通医疗保险产品,则通常情况下只针对那些在社会基本医保已进行报销之外的剩余部分进行赔付,这些部分主要涵盖了起付线以下的诊疗费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以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之间的剩余部分; 第二,对于一些小额医疗保险产品而言,由于其免赔额较低或者根本不设免赔额,因此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完成报销之后,这类产品便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次报销; 第三,对于百万医疗保险产品来说,绝大多数此类产品的免赔额设定为1万元人民币,在扣除这一免赔额之后,剩余的医疗费用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产品,在经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其报销比例通常都能达到100%。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型医疗保险并不能进行重复报销,因为医疗保险本身就是一种报销性质的保障方式,即先发生医疗费用再进行报销。 最后,关于重疾险的赔付问题,需要明确的是,重疾险的赔付方式是确诊即赔,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过程无关,只要被保险人符合相关疾病的定义,就能够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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