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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看病发票2年内可以报吗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以及发生在急诊、抢救环节的医疗费用,均可依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对于参保者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则由社保管理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及药品销售单位进行统一结算。
同时,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也须合作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系统,以便于参保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所带来的福利。
对于在职员工而言,依据规定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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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5: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