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要如何举证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 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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