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之后,通常是可以接着进行伤残鉴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的作用是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确切的认定,它着重于对医疗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事件是否符合医疗规范等方面进行判断。
而伤残鉴定,主要是针对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引发的身体功能出现障碍或者残疾的程度进行细致的评估,它更侧重于对患者身体状况的实际损害程度的量化。
通常的流程是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医疗事故的认定结果或者后续的赔偿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那么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正式作出之后,就可以另行申请伤残鉴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明确患者的伤残程度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不过要特别注意,不同的地区在先后顺序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方面可能会有一些差别,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总之,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医疗事故鉴定和伤残鉴定这两种方式,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