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和医疗事故是如何界定的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医生诊疗过程中没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或者误诊行为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那么误诊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以下条件认定医疗事故: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行为存在过失, 3、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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