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婆婆到处诋毁我能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如果遭遇前婆婆的诋毁行为,这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对自身名誉权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手段来侵害他人的名誉。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前婆婆诋毁自己的证据, 收集完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要明确要求前婆婆停止侵权行为,让她不再继续散播诋毁言论;还要让她消除因诋毁行为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影响,恢复我们的名誉;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还可以要求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我们在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一般为三年,要从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侵权人的之日起开始计算。 总之,我们完全有权利借助法律这一有力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丈夫离婚后,前婆婆经常诋毁她。小朱认为前婆婆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有效收集证据证明前婆婆的诋毁行为,以及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赔偿。 案情分析: 1、小朱可通过保存聊天记录、寻找证人等方式收集前婆婆诋毁自己的证据,只要证据能清晰反映诋毁内容且具有可信度,在诉讼中就更有优势。 2、小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要求前婆婆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诉求合理合法,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应从知道权利受损及侵权人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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