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证据不足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被指控人涉嫌犯有诽谤罪但证据未能充分证明其罪责的确凿事实时,根据目前的司法制度规定,法院通常将作出证据缺乏力度、陪审团或法官认定指控的犯罪无法成立的无罪裁判裁决。
这是因为在普通的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官作为控方必须承担起提出充分有力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其中这些证据必须具备足够之强度和可信度,即达到所谓“确实性”和“充分性”两个基本标准。 然而,倘若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使辩护律师或法官无法形成对被告人性侵犯的有力且有效的认知,因此他们便无法据此认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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