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算无故诽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乃指行为人故意捏造并肆意传播虚假事实,以达到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之目的的行为。
在此类情形下,“无故”往往被理解为未存在任何合理、合法的缘由或依据。 倘若欲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其核心议题即在于行为人是否出于恶意目的捏造关于他人的不实言论,并且对外宣称此种言论,同时,这种行为是否已经对他人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 例如,若有人无中生有地编造他人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道德沦丧等虚假信息,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传播,从而导致他人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评价大幅下降,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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