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辱骂侮辱算不算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实施殴打、辱骂以及侮辱等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理论上讲可能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的典型例证。然而,其是否构成犯罪,还需依据相关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若此类行为导致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便有可能触及到法律红线,构成寻衅滋事罪。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仅仅是辱骂或侮辱他人的行为,如果并未引发公共秩序的混乱,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并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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