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有地域管辖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在司法领域的确体现出明确的地域性的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明文规定,所有的刑事案件均应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若被告人身处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将更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情况下,被告人身处的人民法院亦可享有管辖权。在此所指的"犯罪地",通常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这两个重要的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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