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由谁定性的法律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侮辱诽谤罪的相关事宜审理机关通常为犯罪行为实施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及中级人民法院。
首先需明确,无论是在刑事案件的立案流程还是审判程序中,管辖权通常被划分为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两大类别,两者之间并无重叠之处;而侦查机关则主要包括公安部门以及检察院两大部分,其中公安部门负责处理普通刑事案件,而检察院则主要负责调查贪污受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类型的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刑事案件的性质不同,可将其细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两种类型。对于公诉案件而言,侦查机关在完成初步调查取证之后,会将案件移交至审判机关进行审理,此时审判机关所承担的职责并非立案,而是受理案件;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审判机关直接进行受理。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侮辱、诽谤等类型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因此此类案件的审理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审判机关直接负责。 然而,若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困难,公安机关也有权对该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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