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辱骂诽谤罪的公安能立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关于诽谤与侮辱的刑事案件具备立案的可能性,该前提条件要求的确切情况是被告人已经实施了具有侮辱性、诽谤性的不法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到达了构成犯罪的程度。所谓的诽谤罪,便是指某些人故意编造并散布毫无根据的虚假事实,这种行为足以使他人的人格遭受贬损,当事人名誉受到严重破坏,若情节较为严重的话,便可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而侮辱罪,则是指某些人采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公开地损害他人的名誉,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同样也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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