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诬告涉嫌强奸罪被逮捕谁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该案已由公安机关实施逮捕,而之后又被予以撤销处理,那么受害人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若此案系他人故意编造虚假事实进行诋毁,对被告构成诽谤罪名,起诉诽谤者时应一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寻求对方就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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