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直接侵害到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益的情况具体矗立于以下几种情况之下:
首先便是那些存在生产与销售质量均不合乎于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标准的商品;
其次是故意在产品中搀入污染物质或虚假伪劣成分,企图以次充好,用假货来掩盖真品;
最后是从未经过测试认证的产品被误以为是优质商品进行推广销售。在消费者权益这个大范畴之内,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安全保障权、知晓真实信息的权利以及自由选择权。作为消费者,他们拥有自己独立挑选正在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由谁来供应这些商品或服务;还可以自己决定要选购何种商品,怎样的服务方式;甚至在没有强制性消费的情况下,他们还能自由决定是否购买某一商品或者接受某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