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药品不足50元处罚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价值不足五十元的过期药品,其相应的处罚标准如下:首先,依法予以没收,同时收缴违法所得;其次,依据货值金额,处以十倍以上至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另外,如果过期药品在零售环节被查获,无论其涉及货值金额多少,均按照一万元进行处理。若情节严重,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严厉处罚,甚至可能导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被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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