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食品怎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假冒产品”这一概念,实际上它并非是法律层面上所特有的专有名词。
站在法律角度来看,“假冒产品”这一概念可涵盖了诸多范畴,如“三无”产品、不合规产品及商标侵权产品等等。 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假冒产品,其对应的法律处置措施也各有差异。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生产或销售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会依据《产品质量法》的具体条款,对相关责任人施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当涉及到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时,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处以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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