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食品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罚 |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食品中的假冒伪劣产品所应采取的惩罚措施,是依据该项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情节以及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而决定的。 
在普遍情况下,若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则将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同时还可对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进行相应处理; 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将被处以五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然而,若食品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则将面临货值金额十倍至二十倍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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