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买卖中,买受人在试用期内付款是否等同于购买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试购的购买者在试用期内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法律规定,这将被视作正式购买商品。
反之,如果试购的购买者在试用期内仅支付了部分购买价款,即使已经完成了诸如出售或租借该货物,以及创设担保物权等行为,也应被理解为其已实质性地认可并自愿购买本产品。 此外,若试用期结束后,消费者既未购买货物,亦未能妥善归还,那么这也应当被理解为其已经认可购买并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卖方有权向消费者需求支付标的物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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