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铁易燃易爆物品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地铁易燃易爆物品标准为:高压气体容器,如氢气瓶、氧气瓶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等,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乙醇等,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等,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等,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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