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新消法购物券过期条款? |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物券过期条款为第五十三条,内容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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