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顾客不小心在商场乘电梯摔倒怎么维权 |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顾客不小心在商场乘电梯摔倒,商场未尽保障义务应当赔偿。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义务。 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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