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赔偿没有工资流水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误工费赔偿面临没有工资流水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办法。
其一,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是重要依据。 这份证明应详细注明误工的具体时间,比如从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同时明确月收入的金额,且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这样的证明能够较为直观地反映出当事人在误工期间本应获得的收入水平,让赔偿方能够清晰了解情况。 其二,纳税记录也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通过纳税证明,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情况,由于纳税金额与收入密切相关,所以纳税记录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事人的收入状况,从而为误工费的赔偿提供有力的佐证。 其三,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等没有固定工资形式工作的人来说,提供经营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纳税凭证就显得尤为重要。 财务报表能够展示经营的收支情况,纳税凭证则能证明在误工期间因经营受到影响而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误工费的赔偿请求。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尽可能多地收集各种能证明收入以及误工期间收入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误工费的赔偿请求能够得到合理的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向责任方索赔误工费,但没有工资流水。小朱提供了单位误工证明,责任方认为无流水佐证不认可;小朱又拿出纳税记录,责任方称不足以证明收入;小朱还提供了经营财务报表和纳税凭证,责任方仍存异议。 案情分析: 1、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加盖公章且注明误工时间和月收入金额,能反映小朱应得收入水平,是证明误工费的重要依据,责任方不应轻易否定。 2、纳税记录与收入密切相关,能佐证小朱收入状况,责任方以其不充分为由不认可缺乏合理性。 3、对于个体经营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纳税凭证,能体现误工期间收入减少,应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小朱的赔偿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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