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做司法鉴定后归那里去如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令条款,对于患有精神疾病者,通常是交由其所属用人单位或是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来担任监护职务。
然而,倘若在此期间这类患者导致了他人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则由监护人员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当然,如果监护人已经尽职尽责完成了监护任务,那么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也有可能适当减轻。 另外,若精神病患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引发了严重后果,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后被确认为事实,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要求其家人或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监管并提供医疗服务; 如有必要,政府亦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施医疗救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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