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案件败诉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济类诉讼案件中败诉之后,所涉及到的常规支出往往包含案件受理费用、申请费用以及可能随之而来的其他费用。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用,这部分费用是由法院在接受案件审理时依法收取的,具体金额会依据案件的性质及标的金额进行计算。 举例来说,对于财产类案件,其受理费用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值,按照特定的比例分阶段累加缴纳。 其次是申请费用,其中涵盖了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等多项费用。 另外,若在诉讼过程中,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并因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额外费用,也可能需要败诉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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