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人员误工费的情况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因误工所产生费用的处理方式及执行准则如下:
首先,误工收入应依据其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计算。 其次,对于误工时间的确定原则: 如若误工属于非连续性质,则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并由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来判定; 若误工表现为连续状态,则误工的起始日期应自受到损害而导致工作延缓的那一刻开始算起,至伤残鉴定正式作出之日的前一天戛然而止。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误工费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天数或者月数再乘以年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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