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能否进行追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然人遭受人身伤害所引发的赔偿请求权,具有可追索性;
然而,这种追索权利仅限于被用于民事侵权行为中,当责任承担者为用人单位以及雇主时,如果他们能够证明存在重大疏忽或恶意,才能向其员工进行追索赔偿。 如若用人单位的工作职员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导致了其他人的伤害,则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如果能够证明受伤受害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就可以向这些员工发起追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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