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职员工亡故时所给予的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与标准有明确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需要依靠该去世员工生活的其家属所得到的抚恤金的支付比率,这部分款项将会以死亡员工自身工资为基准按照特定的比例进行发放,具体来说,倘若受抚养者若为配偶,那么其将可获得每月40%的抚恤金;而如果受抚养者是死者亲生父母或子女等近亲家庭成员,他们各自所得的抚恤金份额则为每月30%; 至于年老孑然一身或者尚且尚未成年的孤寡老人以及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之上,他们可以额外获得每月10%的抚恤金的提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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