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一定是配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权分配上,其法定代理人并非必由配偶担任。
实际上,监护权的确立遵循着一定的秩序规则。 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顺位的监护资格归属于配偶。 然而,若配偶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这一责任或者会对被监护者造成伤害,则可能会将监护权转交给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考量诸多因素,如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与患者之间的亲密程度以及他们是否愿意承担起监护的重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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